|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湛江市代办处”为企业代办条码胶片订制业务
一、出示系统成员证书
企业订制条码原版胶片应出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
二、填写胶片订单
企业领取《条码胶片订单》(以下简称“订单”),按要求认真填写订单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一份交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广东分中心湛江市代办处,一份企业自己留存。
填写订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订单要清楚、完整;
2、“厂商识别代码”一栏,未批码企业由广东分中心工作人员代填,已批码企业由企业自己填写;
3、“商品项目代码”由企业自编,但必须确保编码的唯一性,同时尽可能按顺序编码。当前缀码为690、691时,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的产品项目代码为5位数;当前缀码为692、693时,标准版商品条码(EAN-13)的产品项目代码为4位数;
4、“放大系数”的选择范围为0.8~2.0,建议尽可能采用大于0.9;
5、“条宽减少量”栏非柔性版印刷一般不须填写;
三、胶片制作时间
新注册企业二十个工作日后,可来电查询胶片制作情况,已注册企业四个工作日后,可来电查询胶片制作情况。
四、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一楼111室
邮编:524022
电话:3153245 3153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