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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办部门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
二、协办职责
接受申请单位咨询,指引申请程序。
三、协办依据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职能工作,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四、协办范围
接受咨询,提供指引。
五、免检产品应具备条件
(一)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产品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内排名前列。
(三)产品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四)产品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监督检查均为合格。
(五)产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六、申请及审定程序
(一)索取“产品免检申请表”。申请企业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索取“产品免检申请表”。
(二)填写“申请表”。企业自愿填写“产品免检申请表”。
(三)准备相关材料。如实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不少于三次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报告、统计局产量证明、纳税证明等材料)。
(四)报送申请材料。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南村路泰山庙前三号,邮码:510220
电话:020-84237325)。
(五)受理企业申请及材料审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监督处负责受理企业申请,并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六)审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免检产品予以审定,给符合规定的申请企业颁发免检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申请产品免检不交费)
七、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八、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6楼623室
邮码:524022
电话:315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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