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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办部门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
二、协办职责
接受申请单位咨询,指引申请程序。
三、协办依据
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职能工作,鼓励企业争创名牌。
四、协办范围
接受咨询,提供指引。
五、申报名牌产品应具备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二)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省)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三)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五)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六)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六、申报程序
(一)弄清申报产品的名称及申报起止日期。企业注意每年中国(省)名牌战略委员公布的产品目录及申请的开始和截止日期。
(二)索取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申请企业在国家质技监局互联网址上下载《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及当年申报的产品目录及相关资料(省名牌申请,需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领取申请表)。
(三)如实填写申请表。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或省名牌产品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年出口创汇率,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率、总资产贡献率等(一式三份)。
(四)报送申请材料。按规定期限将材料报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南村路泰山庙前三号,邮码:510220
电话:020-84237325)。
七、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八、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6楼623室
邮码:524022
电话:315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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