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科
(二)办理职责:
对报来的企业产品标准,按照科学进步、标准协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原则进行备案,赋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号并发备案通知。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国技监[1990]第13号令《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3、《广东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企业产品标准正式文本一式四份;
3、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书一式三份;
4、标准会审或函审意见表一式二份;
5、必要的验证报告一式二份;
6、有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登记表须送主管部门盖章。
(五)办理程序:
1、形式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2、法规审查;
3、审查通过的,标准化科进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领取备案及相关资料;
4、审查不通过的,退回申请资料并说明理由。
(六)办理期限:
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八)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624--628室
邮编:524022
电话:3153175,315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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