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广东质量技术监督信息局
职能介绍办事指南政策法规WTO/TBT质监公告信息查询网上政务知识园地投诉举报技术机构业务导航服务承诺领导信箱
  您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锅炉容器与特种设备
今天是:
 
申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证》程序

一、办理部门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

二、办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办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证》。

三、办理依据

1、《锅炉司炉人员考核管理规定》;
2、《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
4、《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

四、受理范围

1、Ⅱ、Ⅲ、Ⅳ类司炉工(Ⅰ类属省管);
2、Ⅰ类水处理工(Ⅱ、Ⅲ、Ⅳ类属省管);
3、压力容器操作工(含气体充装、气瓶检查工);
4、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向焊工考试委员会申请);
5、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电梯司机;
6、超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保养、司索指挥的作业人员、超重司机;
7、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人员和司机。

五、申领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无防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经专业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

六、申领程序

1、申领操作证有关人员填写《申请表》、带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和健康证明向培训单位报名,培训单位审核后安排培训;
2、培训单位向锅炉科(特种设备科)提出考核申请,并由该科进行理论、实际操作考试;
3、培训单位带《考核发证表》及有关资料向锅炉科(特种设备科)申请,经科审核合格的发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证》书。

七、办证期限

接到发证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办妥操作证。

八、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7楼703、705室
邮编:524022
电话:3153191,3153192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业务联系帮助中心网站导航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版权所有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