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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
二、受理职责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受理锅炉化学清洗的申请。
三、受理依据
《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四、受理条件
1、具有锅炉化学清洗许可证;
2、提交《锅炉化学清洗质量证明书》(内含证明书、清洗前锅炉状况表、垢样采集分析表、锅炉化学清洗方案报告表、清洗现场记录表、竣工验收表等)一式四份。
五、申报程序
1、将上述资料报送锅炉科;
2、锅炉科对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在7个工作日内经予批复。
六、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宾路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大楼7楼703、707室
邮编:524022
电话:3153191,315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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