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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简报内容
今天是: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开展科室所(岗位)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实施方案
去年我局参加市直机关开展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了巩固成果,进一步加强市局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湛发[2003]19号通知精神和市直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局“三个服务”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三提高一满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办事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测评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整改效果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测评。通过测评,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质监机关良好形象,营造团结进取、干净干事的氛围,促进质监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测评内容
(一)思想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树立“三种观念”(法制、全局、群众观念)和“三种意识”(廉政、服务、效率意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改革创新、诚实守信、勤政为民、奉献社会。
(二)制度建设。建立本部门工作规章制度,精简、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办事公开、承诺、监督、首问责任、督查督办、过错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履行职责。推行问责制,认真履行本部门、单位的各项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努力完成市局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工作方式、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三个服务”观念强,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善于抓重点,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开展工作;彻底改变“四难”现象,积极、主动、热情、高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五)廉政建设。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遵守廉政守则,坚决刹住吃、拿、卡、要和以权谋私的现象,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廉洁执法。
三、测评对象
(一)市局机关办公室、人劳科、计财科、法规科、质量科、标准化科、计量科、锅特科、稽查大队、市行政服务中心质监代码窗口岗位。
(二)质计所、锅特所。由于新所刚成立,今年列为评议单位,参加听取群众意见,但不参加打分排名次。
四、测评方法
(一)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的办法。以年终总评的得分为最终得分。
(二)以科室所(岗位)打分投票方式测评打分。为了避免科室所(岗位)人员数量的差异产生打分不合理的现象,每个科室所(岗位)只有一票的权利。各科室所(岗位)可在打分前,自行酝酿,形成集体意见,再选一名代表参加投票测评打分;参加测评的代表在投票打分中必须如实反映本科室所(岗位)的集体意见。
(三)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市辖各县(市)局主要领导每人拥有一票,参与投票测评打分。
(四)特邀代表10至15名企业代表,每人拥有一票参与投票测评打分。
(五)将科室所(岗位)、两级单位领导和特邀代表的测评打分累计后除以参与投票人数,得出测评分数。
(六)测评等级分为满意(A)、比较满意(B)、基本满意(C)、不太满意(D)、不满意(E)五个档次,相对应的分值分别为100分、80分、60分、45分、30分。
(七)测评结果的确定。
1、“优秀科室所(岗位)”:按实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第一名的。
2、“整改科室所(岗位)”:得分最低一名或查实一宗群众投诉有违法违纪现象的”。
3、“重点整改科室所(岗位)”:①若我局被评为“整改科室所(岗位)”的,得分列为全市被测评单位的1000多个科室(岗位)倒数25名之内的。②当年被群众投诉的科室所(岗位),经查实两宗的。③连续两年被评为“整改科室所(岗位)”的。
4、“不满意科室所(岗位)”:①连续两年被评为“重点整改科室所(岗位)”的。②当年被群众投诉的科室所(岗位),经查实三宗的。
5、“满意科室所(岗位)”:凡是没有被评为“优秀科室所(岗位)”、“整改科室所(岗位)”、“重点整改科室所(岗位)”、“不满意科室所(岗位)”的。
6、如果我局被市评为“优秀单位”,则不评定“整改科室所(岗位)”和“重点整改科室所(岗位)”。
7、科室所(岗位)工作人员作风的测评,可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等工作一并进行。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规定:
1、被评为“优秀科室(岗位)”的市局按科室(岗位)主要负责人奖励500元,副职每人奖励400元,其他人员每人奖励300元的总数拨给科室(岗位)。
2、被评为“优秀所”的,市局按“优秀科室(岗位)”的标准奖励所的正副所长、书记及正副总工,所的其他人员按每人300元奖励的奖金由所里自行支付。
3、获奖的科室所(岗位)要研究制订奖励方案,根据各人的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不得平均分配奖金。
(二)处罚规定:
1、被评为“重点整改科室所(岗位)”以上档次的,主要负责人离岗参加市组织的培训两个月。
2、被评为“不满意科室所(岗位)”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对该科室所主要负责人作组织调整或免职处理,扣发全年奖金,其他人员扣发50%的年度奖金。
3、凡是被评为“整改科室所(岗位)”、“重点整改科室所(岗位)”、“不满意科室所(岗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在大会上进行检讨。检讨的内容应包括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等。
(三)为了严肃纪律,凡是影响测评的请吃、拉票现象,一经发现并查实,该科室所(岗位)则定为“不满意科室所(岗位)”,参与的测评打分人员取消参评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六、实施步骤
(一)本次初评活动从9月5日开始。
1、9月5日召开动员会,布置测评工作和提出具体要求。
2、9月12日前,各科室(岗位)根据测评内容进行自我总结,写出总结材料(3000字以内)一式30份报市局测评办。
3、9月13日至15日,发放测评表进行投票测评打分,确定测评结果,并予以公示。
4、9月16日召开测评总结大会。
5、9月18日向市机关测评办上报总结汇报材料。
(二)今后结合每年的工作部署开展该项活动,上半年在6月底前初评,下半年在12月底前总评,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次年三月份召开总结大会,宣布测评结果,进行奖惩。
七、成立领导、办事机构
(一)成立市局开展科室(岗位)机关作风测评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谢兴章,副组长:谢强,成员:赵金、林端、李秋明、梁土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谢强(兼),成员:原测评办成员,具体负责测评活动的日常工作。
八、各县(市)局参照当地党委的方案开展机关作风测评活动。
二OO三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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