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开展科室所(岗位)机关作风测讦活动,建立我所作风建设机制,全面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我所开展文明岗位测评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服务”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局“三个服务”的工作要求,开展以“三提高一满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意识质量、办事透明度、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岗位作风测评活动。通过测评,切实解决岗位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高效、务实、文明、廉洁”酌检验队伍良好形象,营造团结进取、干净干事的氛围,促进我所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测评内容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履行国家质监总局制定的“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务人民,奉献社会。
(二)出勤情况。遵守本所考勤制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按时参加各项会议。无迟到、早退和旷工情况。
(三)工作态度。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认真细致,服务态度端正,并能主动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关心集体,勤于思考,为改善和提高所的工作效率提建议出点子。爱护公物、仪器、无丢失和人为损坏现象。
(四)工作数量。完成主管领导交派的工作量和各项任务,对检验员主要指完成检验设备的数量多寡:内勤人员主要是指定日常岗位工作和主管领导交派工作任务的多寡和繁重程度。
(五)工作质量。检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法规标准和本所质保手册,检验方案实施检验工作,不得擅自缺项、漏项,检验报告要真实规范:内勤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规章和主管领导的要求做好工作。
(六)工作效率和效益。按时完成主管领导交派的各项工作和本岗位应做好的工作任务,无拖拉拖延现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服务对象投诉事件发生,力行增收节支、勤俭办事。
三、测评对象
全所在岗员工(含聘用、借调、临时工)。
四、测评方法
(一)以全体人员打分投票方式测评打分。
(二)测评结果的确定
1、“文明岗位”:按实际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名列前三名的员工。
2、“整改岗位”:得分最低一名。
3、“不满意岗位”:连续二次以上(含二次)被评为“整改岗位”的。
4、“基本满意岗位”:凡是没有被评为“文明岗位”、“整改岗位”、“不满意岗位”的。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被评为“文明岗位”的奖励300元。“基本满意”岗位的奖励200元。
2、有二次被评为“文明岗位”的,且没有被评为“整改岗位”、“不满意岗位”的,年终奖增加5%;
3、均被评为“文明岗位”的,年终奖增加10%;
4、奖金来源,由所长基金中支付;
(二)处罚规定
1、被评为“不满意岗位”的扣200元。
2、有二次被评为“不满意岗位”的,年终奖扣5%
3、均被评为“不满意岗位”的年终奖扣10%。
4、被评为“不满意岗位”的,必须写出书面检查,在年度考核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
5、所的临工及借调、聘任人员的奖惩金额折半。
六、实施步骤
㈠、本次初评活动从十月一日开始至十二月三十日止。
㈡、今后每月进行一次;
㈢、每月的测评工作,需在次月初五天内,测评完,进行奖惩;
㈣、年底结合年终考核,宣布全年测评结果,进行奖惩。
七、领导小组
成立所开展文明岗位测讦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蔡振胜,副组长:王一科,成员:林之伟、陈志猛、叶穆。
二OO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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