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欧共体关于合格评定的技术壁垒状况
欧洲以外的国家的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必须符合欧共体指令和标准(CE),才能在欧洲流通。欧洲指令规定了哪些产品要经过第三方认证,哪些可以自我认证,对不同产品有不同要求,实行自我认证的要保存一套完整资料并且要先寄样品到该国检验。欧共体12个新指令把市场上流通的产品都做了规定,这12个指令覆盖的产品都必须有CE标志,在国家之间互相承认检验(认证)结果之前,外国产品要进入欧洲市场,就必须取得一个欧洲国家的认证。这12个指令覆盖的产品生产厂,要想把产品卖到欧洲,生产厂要有较好的质保体系,在取得CE标志之前是否应取得体系认证,这要看具体情况。每个指令中对质保体系的要求都做了规定,有的要按ISO
9002、有的要按ISO 9003、有的没有做规定,有的产品还要求提供样品检验。12个指令覆盖的产品是否要经体系认证,这要看该国的法规是否有这方面的要求(如向法国出口葡萄酒就要经体系认证,而该产品不在12个指令覆盖之内)。
欧共体部长理事会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对输入欧共体的产品加强安全检查,不管从哪个成员国的口岸进来,均需根据统一标准接受安全和卫生检查,任何一个海关,只要在检查时发现进口的产品不符合欧共体的标准,可能会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仅有权中止报关手续,还应该立即通知其他海关口岸。欧共体主要加强对进口玩具、食品和药品的卫生、安全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