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名称:
计量检定员、校准员资格核准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技监局量发[1991]376号“关于发布《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2]021号“关于采用《全国计量检定人员考核规则》配套用表的函”;
三、实施主体:
广东省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许可条件:
1、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3、在所从事检定、校准项目岗位上至少有半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应一年以上),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校准项目的操作技能。
五、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计量检定、校准人员考核申请表》;
2、首次申请,应提交申请人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3、增项考核,应提交《计量检定、校准员证》及复印件。
4、申请人1张25×35mm(1寸)彩色近照。
六、许可程序: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
2、市计量所辅导培训;
3、部门组织考核;
4、公布成绩;
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证。
七、许可期限:自受理之日起考核合格即可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