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受理机关
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三、决定机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四、受理地点
湛江市行政服务大厅15-16号窗口。
五、申请表格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广东省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情况备案登记表》(可到行政服务大厅15-16号窗口领取或在湛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zjzj.zhanjiang.gov.cn)。
六、申请资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办须知
应提交的资料(所有的资料须用A4纸,并加盖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不须办理代码证的除外)的复印件各三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4、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三份;
5、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三份;
6、质量管理文件复印件一份;
7、标准文本复印件三份(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
8、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三份;
9、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须知
(一)企业名称变更应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二)检验方式变更应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3、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三)同一单元产品扩项、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生产地址变更(含企业迁址、扩址、异地增加新生产车间或生产线),需要重新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按照首次申报程序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不须办理代码证的除外)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场所布局图复印件;
6、生产工艺流程图复印件(标注有关键设备和参数);
7、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8、标准文本复印件(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
9、已获得HACCP认证证书、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证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
10、审查细则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企业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应提交的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新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
●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应提交的申办资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需盖委托方及被委托方公章);
2、委托加工备案登记表(需盖委托方及被委托方公章);
3、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4、委托方及被委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5、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七、收费项目
国家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收费项目为:
1.核查费: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核查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收440元。
2.公告费:每个申证单元400元。
3.产品检验费:由检验机构按规定收取。
八、注意事项
1、食品生产许可证包括正本和副本,有效期为三年,每年年审一次;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1个月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向所在地质监分局提交,不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2、申请日期应填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来申办的日期。
3、凡提供的图文资料均须用A4纸,并加盖公章。
4、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填写必须清楚,不要漏项、缺项,“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一览表”每一项都要填写规格型号,“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的检定日期都要在有效期内。
5、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一致,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括申证产品。
6、企业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换证工作程序与企业第一次申证相同。
九、咨询电话
0759-3153186 ??3197163
|